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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小课堂 | 专利法条文理解小知识(6)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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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细读专利法第十一条。

法条展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律师解读:
    本条是关于专利权禁止侵权和侵权方式的法律规定。
    1、侵犯专利权的要件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其他的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如为教学使用、个人研究使用、最终消费使用等。
    2、注意各个专利权的侵权方式不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方式与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方式相比多了未经许可“使用”专利权的行为方式,为何多了该侵权行为,这关系到专利权侵权的载体须是产品,即侵权人必须是生产了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才能构成侵权,这与本条规定的“为生产经营目的”要件相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要到达产品的效果也就是制造了,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使用与制造则是两个可以独立达到生产出产品效果的方式,当然二者多数时候是相互混合的,本条之所以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方式中将这两种侵权行为单列,主要是考虑到使用专利直接制造产品和有些专利本身就是产品的情况有所不同,在此提醒注意在个案中加以仔细区分即可。
    3、注意专利权侵权日期的确定,是以申请日为准,还是授予专利权日为准。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权是以申请日为准,发明专利是以申请公布日为准。